發布時間: 2024-11-20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514
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岳405號地塊位于安岳縣岳城街道賈島村(成資渝高速城西連接線南側),地塊面積共計55112.13m2,歷史上主要為耕地、荒地,根據《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岳405號地塊規劃條件》安自然資規條(2024)字44號(見附件二),該地塊后期規劃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屬于第一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岳405號地塊屬于用途變更為住宅的類型 ,變更前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為減少本地塊再開發利用過程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確保后續用地接觸人群人身安全,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岳405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評估工作。
接受委托后,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并編制形成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為本地塊的開發利用提供技術依據。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本地塊利用歷史主要為耕地、荒地、荒山,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
地塊外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農田、地表水體;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不存在工業企業,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極小。
地塊內現場快檢結果表明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表明地塊原有歷史活動和現有活動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綜上所述,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查詢和人員訪談等調查,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無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塊污染的可能性極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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